语言类-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
关于WSK
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是为了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而设置的考试,其成绩主要用于选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。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设英语(PETS-5)、法语(TNF)、德语(NTD)、日语(NNS)和俄语(ТПРЯ)五个语种。
此项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,并编写了WSK大纲,先行试用。WSK是对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,具有不同于专业外语考试的一些特点。首先,它不依据某一教学课程的学习内容来命制试题,凡能满足考试要求的课和或教材都适于考生的语言训练和应试准备。其次,作为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考试,测试的重点不在于考生掌握外语的精确性,而在于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。WSK是标准参照性考试,各语种评价标准的设定,比照了国内和国外有关语言能力的等级。考虑到各语种的语言特点及其普及程度的不同,它们的某些能力要求不尽一致。但是,它们通过严格的试题编制程序,题目预测,专家定性分析,计算机评卷,分数加权及线性回归等标准化技术手段,保证了参加同一语种不同年度间考试的考生成绩的等值。WSK的这些特点及其技术保障,为扩大它的使用范围提供了可能。目前WSK除用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,还适用于:
1、有关外语培训中心对其学员外语水平的评估;
2、有关企业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外语水平的鉴定;
3、非外语专业人员职称评定时的外语水平鉴定;
4、其他外语自学者对其外语水平的评估。
关于考试
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,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,并认真执行。
一、开考科目及时间
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WSK)开考科目包括:英语(PETS-5)、法语(TNF)、德语(NTD)、日语(NNS)和俄语(ТПРЯ),各科目均包含笔试和口试(法语、德语、日语和俄语的口试仅在笔试当天下午举行)。
上半年(5月) | 下半年(11月) | ||
笔试 | 入场时间 | 8:30-8:45(8: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) | |
科目及时间 | 英语(PETS-5):9:00-11:20 法语(TNF):9:00-11:20 德语(NTD):9:00-12:00 | 英语(PETS-5):9:00-11:20 日语(NNS): 9:00-11:20 俄语(ТПРЯ) :9:00-11:20 | |
口试 | 入场时间 | 上午7:30-8:00 (8:0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和考场) 下午12:45-13:15 (13:1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和考场) | |
科目及时间 | 英语(PETS-5): 8:00-11:45/ 13:15-17:00 法语(TNF): 13:15-17:00 德语(NTD): 13:15-17:00 | 英语(PETS-5): 8:00-11:45/ 13:15-17:00 日语(NNS): 13:15-17:00 俄语(ТПРЯ) : 13:15-17:00 |
二、报考的条件和要求
1.报考者不受年龄、职业、学历、性别、民族等的限制,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习外语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考试(一次只可报考一个科目)。
2.考生报名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(含临时身份证)、护照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。考生应注意,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,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3.考生报名时应真实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,报名一旦结束信息不能修改,报名时应上传考生本人近期(6个月内)正面免冠证件照(照片清晰、背景为白色或蓝色,宽33mm、高48mm,头部占照片长度的2/3,文件大小为5K-30K)一张。个人信息不准确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考生无法正常报名、考试,并影响成绩和证书的发放。从2019年下半年起,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,将用于准考证、合格证书、成绩通知单和网上证书(成绩)查询。
4.考生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地址,该邮箱用于接收有关考试信息,考生必须保证该邮箱至少半年内正常收发邮件。
三、网上缴费时间和规定
考生须在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内完成缴费,如超过时间未完成缴费,报名订单自动取消。
考生可在缴费前修改或删除订单,重新选择报考,缴费成功后,订单不能取消。考生可在本次报名结束前修改部分个人信息(考生姓名、证件号码不能同时完全修改,具体修改规定见WSK报名网站常见问题栏目),但已报考点及科目不可更改。
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、漏报,或者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,我中心不予退费。
四、考生守则
笔试部分
1.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,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。笔试上午8:45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。
2.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科目准考证(纸质)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(原件),接受监考员的核验,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。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,如2B铅笔(涂答题卡用)、黑色签字笔、橡皮。有以下情况的考生,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:
①证件携带不齐;②疑似伪造证件;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;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;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。
3.考生须将本人《准考证》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,以便核验。
4.考生答题前应认真检查试题册和答题卡的印刷质量,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人员反应。
5.考生在考试过程中,请注意以下规定:
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作答,在试题册或答题卡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。
在考试过程中,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,考生须听从监考人员安排,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,不得擅自考场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;
6.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33号令)》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。
口试部分
1.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,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候考室(考场)。口试上午8:00、下午13:45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(考场)。
2.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科目准考证(纸质)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(原件),接受监考员的核验,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。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,如2B铅笔(涂答题卡用)、黑色签字笔、橡皮。口试考生可在候考室阅读纸质材料,但不得带入考场。有以下情况的考生,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:
①证件携带不齐;②疑似伪造证件;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;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;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。
3.进入侯考室后,要遵守秩序,保持安静,不得擅自离开;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,以便核验。
4.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,考生须听从监考人员安排,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,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(考场)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;口试结束后,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,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。
5. 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33号令)》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。
五、考试成绩和证书
考生可在参加考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(www.neea.edu.cn)查询成绩。
所有参加WSK的考生均可获得成绩通知单;考生笔试和口试成绩符合要求,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的合格证书,各科目具体成绩要求见下表:
科目 | 笔试部分 | 口试部分 | |
总成绩 | 听力成绩 | ||
英语(PETS-5) | ≥60 | ≥18 (满分30分) | ≥3 (满分5分) |
日语(NNS) | |||
俄语(ТПРЯ) | |||
法语(TNF) | ≥60 | ≥18 (满分30分) | ≥12 (满分20分) |
德语(NTD) | ≥65 | ≥24 (满分40分) | ≥18 (满分28分) |